春节渐近,浙江、安徽、山东等地已有多人因在社交平台上销售烟花爆竹被警方拘留。据了解,通过非法途径销售烟花爆竹,售卖方、转发者都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烟花爆竹能进入朋友圈、聊天群等社交平台销售吗?法律和法规和安全生产经营管理机制给出的答案是“不能”。然而,一些人却铤而走险,或明或暗地在朋友圈、聊天群等社交平台销售烟花爆竹,踩踏了法律底线,也放大了烟花爆竹的安全风险,在很多环节埋下了“不定时炸弹”。
烟花爆竹是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在严格的安全监管范围内。不是谁想卖就能卖,也不是想在哪卖就能在哪卖的。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和法规,销售烟花爆竹一定要符合主体、场地、人员、安全保障措施等方面的条件,必须取得经营(批发或零售)许可,且经营者必须在监管部门核验许可的场所进行销售、储存。
同时,运输烟花爆竹需取得许可,也需严格按照规程和标准操作。《互联网危险物品信息发布管理规定》明确:危险物品从业单位依法取得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或者办理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手续后,可以在本单位网站发布危险物品信息。
朋友圈、聊天群等社交平台不是合乎条件的危险物品信息发布媒介,个人在朋友圈、聊天群等社交平台发布烟花爆竹销售信息是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转发此类信息也可能招来负面的法律后果。这些情形的背后,很可能是通过私家车运送或寄送烟花爆竹,以及在民宅、地下室、商铺、仓库等场所私自储存烟花爆竹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都暗藏着巨大的安全风险隐患,如果出现烟花爆竹爆炸事故,后果不堪设想。此外,在朋友圈、聊天群等社交平台销售的烟花爆竹中,还有相当一部分是劣质产品、三无产品或火药量大的土炮、巨炮等违禁产品,这些烟花爆竹产品比正规渠道销售的正规产品的安全系数低,更易出现意外。
朋友圈、聊天群等虽不是典型的电子商务经营空间,但一些人在朋友圈、聊天群销售商品,也具有一定的电子商务属性。他们也应履行或参照履行电子商务经营者的法定义务,相关平台则应比照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承担主体管理责任。
相关社交平台应通过“智能+人工”的方式,加强对烟花爆竹私售信息的筛查、甄别、拦截、屏蔽,对相关账号采取封限等必要处置措施,并向有关监管部门报告。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邮政、交通等部门应进一步健全监管治理机制,提升监管效能,加强对重点互联网空间的监督检查,顺藤摸瓜,斩断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产业链条,清除安全风险隐患。消费者也应认清朋友圈、聊天群等平台私售烟花爆竹的违法性、危险性,远离并积极举报此类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尽量从正规渠道购买合格的烟花爆竹产品。